海上交通远洋航标远航航道浮标
航标设置在通航水域及其附近,用以表示航道、锚地、碍航物、浅滩等,或作为定位、转向的标志等等。航标也用以传送信号,如标示水深,预告风情,指挥狭窄水道交通等。
1.锚地、船舶停泊及检疫锚地等;
2.禁航区、演习区等;
3.海上作业区.海洋资料探测.航道测量、水文测验、潜水、打捞、海洋开发、抛泥区、测速场、罗盘校正场等;
4.分道通航、分道通航区、分隔带等,当使用常规助航标志标示分道通航可能造成混淆时可使用;
5.水中构筑物、电缆、管道、进水口、出水口等;
6.体育训练区、海上yu乐场等;
7.水产作业区、水产定置网作业区和养殖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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