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麻皂苷元,10mg/20mg/50mg/100mg等多种规格销售。
标准品 CAS号:63837-33-2 250mg
()标准品 CAS号: 78-34-2 0.1g
双苯酰草胺 标准品 CAS号:957-51-7 250mg
二苯胺 标准品剑麻皂苷元 CAS号:122-39-4 250mg
标准品 CAS号 136-45-8 100mg
敌草快 标准品 CAS号:6385-62-2 250mg
标准品 CAS号:298-04-4 250mg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在检验工作中我们常会用到一种用来检查质量的特殊参照物——标准物质(对照品)。它在检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用,必越来越多地使用标准物质。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对对照品进行保存和使用:
1)使用中检所对照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一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例如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
2)除另有规定外,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否则会造成含量测定结果偏高。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对热不稳定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一份作干燥失重,扣除水分后使用。此外,对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
3)由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品为法定对照品,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二级对照品或工作对照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常检验,但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4)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对照品如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对照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更多质量检测、分析测试、化学计量、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资料请参考中检所对照品查询)
标准品 CAS号:2303-16-4 100MG
敌菌净 标准品 CAS号:5355-16-8 100MG
二嗪磷 标准品 CAS号:333-41-5 250MG
熊脱氧胆酸标准品 CAS号: 141-03-7 100MG
麦草畏 标准品 CAS号:1918-00-9 250MG
敌草腈 标准品 CAS号:1194-65-6 250MG
除线磷 标准品 CAS号:97-17-6 250MG
抑菌灵 标准品 CAS号:1085-98-9 250MG
二氯萘醌 标准品 CAS号:117-80-6 250MG
二氯喃 标准品 CAS号:99-30-9 250MG
2,4-滴丙酸 标准品 CAS号:120-36-5 250MG
标准品 CAS号:62-73-7 #数字!
地克珠利 标准品 CAS号:101831-37-2 100MG
苄氯三唑醇 标准品 CAS号:75736-33-3 250MG
氯甲草 标准品 CAS号:51338-27-3 250MG
标准品 CAS号: 115-32-2 100MG
标准品 CAS号:141-66-2 100MG
地昔尼尔 标准品 CAS号:112636-83-6 100MG
苯醚甲环唑 标准品 CAS号: 0.25g
野燕枯 标准品 CAS号:43222-48-6 1000mg
二氟沙星 标准品 CAS号: 0.1g
除虫脲 标准品 CAS号:35367-38-5 1000mg
吡氟酰草胺 标准品 CAS号:35367-38-5 250mg
二氟吡隆 标准品 CAS号:109293-98-3 100mg
双氢链霉索 标准品 CAS号: 5490-27-7 10ml
异戊乙净 标准品 CAS号:22936-75-0 250mg
二甲吩草胺 标准品 CAS号:87674-68-8 100mg
落长灵 标准品 CAS号:55290-64-7 1000mg
乐果 标准品 CAS号:60-51-5 100mg
烯酰吗啉 标准品 CAS号:110488-70-5 100mg
二硝托胺 标准品 CAS号:148-01-6 2ml
消螨普 标准品 CAS号:39300-45-3 250mg
达诺杀 标准品 CAS号:88-85-7 100mg
呋虫胺 标准品 CAS号:165252-70-0 10ml
特乐酚 标准品 CAS号:1420-07-1 2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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