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7,8,3’,4’-七甲氧基黄酮,10mg/20mg/50mg/100mg等多种规格销售。
吡咯二酸二乙酯 标准品 CAS号:135590-91-9 100MG
甲烯雌醇乙酸酯 标准品 CAS号:2919-66-6 100MG
嘧菌胺标准品 CAS号: 110235-47-7 100mg
3,5,6,7,8,3’,4’-七甲氧基黄酮缩节胺 标准品 CAS号:24307-26-4 100mg
硫双威 标准品 CAS号:59669-26-0 250mg
甲磺胺磺隆 标准品 CAS号:208465-21-8 50mg
硝磺酮 标准品 CAS号:104206-82-8 100mg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在检验工作中我们常会用到一种用来检查质量的特殊参照物3,5,6,7,8,3’,4’-七甲氧基黄酮——标准物质(对照品)。它在检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用,必越来越多地使用标准物质。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对对照品进行保存和使用:
1)使用中检所对照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一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例如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
2)除另有规定外,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否则会造成含量测定结果偏高。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对热不稳定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一份作干燥失重,扣除水分后使用。此外,对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
3)由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品为法定对照品,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二级对照品或工作对照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常检验,但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4)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对照品如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对照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更多质量检测、分析测试、化学计量、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资料请参考中检所对照品查询)
烯菌灵标准品 CAS号: 35554-44-0 100mg
IMAZAMETHABENZ METHYL ESTER 标准品 CAS号:81405-85-8 100mg
铵基咪草啶酸 标准品 CAS号:114311-32-9 100mg
Imazapic 标准品 CAS号:104098-48-8 100mg
灭草烟 标准品 CAS号:81334-34-1 100mg
灭草喹 标准品 CAS号:81335-37-7 100mg
咪唑乙 标准品 CAS号:81335-77-5 100mg
亚胺唑 标准品 CAS号:86598-92-7 10mg
吡虫啉 标准品 CAS号:138261-41-3 100mg
双胍辛胺 标准品 CAS号:13516-27-3 10mg
恶二唑虫 标准品 CAS号:144171-61-9 25mg
磺隆钠盐 标准品 CAS号:144550-36-7 100mg
碘苯腈 标准品 CAS号:1689-83-4 100mg
丙基喜乐松 标准品 CAS号:26087-47-8 100mg
异菌脲 标准品 CAS号:36734-19-7 100MG
丙森锌 标准品 CAS号:140923-17-7 100MG
标准品 CAS号:42509-80-8 100MG
异丁子香酚 标准品 CAS号:97-54-1 5ml
异柳磷 标准品 CAS号:25311-71-1 100MG
异丙隆 标准品 CAS号:34123-59-6 100MG
异恶氟草 标准品 CAS号:141112-29-0 100MG
标准品 CAS号:22071-15-4 100MG
亚胺菌 标准品 CAS号:143390-89-0 100MG
拉沙里菌素 标准品 CAS号:25999-20-6 250mg
左旋咪唑 标准品 CAS号:16595-80-5 250mg
(盐酸盐) 标准品 CAS号:21462-39-5 100mg
林丹 标准品 CAS号:58-89-9 250mg
林丹 标准品 CAS号:58-89-9 250mg
利谷隆 标准品 CAS号:330-55-2 100mg
氟丙氧脲 标准品 CAS号:103055-07-8 100mg
马杜霉素 标准品 CAS号:84878-61-5 100mg
标准品 CAS号:121-75-5 250MG
抑芽丹 标准品 CAS号:123-33-1 250mg
麻保沙星 标准品 CAS号:115550-35-1 100mg
2甲4氯 标准品 CAS号:94-74-6 250MG
2甲4氯丁酸 标准品 CAS号:94-81-5 100MG
标准品 CAS号:31431-39-7 100MG
灭蚜磷 标准品 CAS号:2595-54-2 100MG
2甲4氯丙酸 标准品 CAS号:7085-19-0 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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