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子醇甲,10mg/20mg/50mg/100mg等多种规格销售。
四克利 标准品 CAS号:112281-77-3 0.1g
四氯杀螨砜 标准品 CAS号:116-29-0 250mg
噻菌灵 标准品 CAS号:148-79-8 250mg
噻虫啉 标准品 CAS号:111988-49-9 100mg
快胜 五味子醇甲标准品 CAS号:153719-23-4 100mg
标准品 CAS号:15318-45-3 100mg
噻草啶 标准品 CAS号:117718-60-2 100mg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在检验工作中我们常会用到一种用来检查质量的特殊参照物——标准物质(对照品)。它在检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用,必越来越多地使用标准物质。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对对照品进行保存和使用:
1)使用中检所对照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一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例如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
2)除另有规定外,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否则会造成含量测定结果偏高。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对热不稳定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一份作干燥失重,扣除水分后使用。此外,对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
3)由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品为法定对照品,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二级对照品或工作对照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常检验,但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4)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对照品如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对照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更多质量检测、分析测试、化学计量、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资料请参考中检所对照品查询)
磺胺喹噁啉 标准品 CAS号:59-40-5 250MG
标准品 CAS号:72-14-0 250MG
甲磺草胺 标准品 CAS号:122836-35-5 0.1G
乙黄隆 标准品 CAS号:141776-32-1 50MG
硫丙磷 标准品 CAS号:35400-43-2 250mg
苯噻氰 标准品 CAS号:21564-17-0 25mg
戊唑醇 标准品 CAS号:107534-96-3 250mg
虫酰肼 标准品 CAS号:112410-23-8 100mg
吡螨胺 标准品 CAS号:119168-77-3 0.1g
特丁隆 标准品 CAS号:34014-18-1 250mg
四氯硝基苯 标准品 CAS号:117-18-0 250mg
氟苯脲 标准品 CAS号:83121-18-0 250mg
七氟菊酯 标准品 CAS号:79538-32-2 100mg
双硫磷 标准品 CAS号:3383-96-8 250mg
得杀草 标准品 CAS号:149979-41-9 100mg
特草定 标准品 CAS号:5902-51-2 250mg
标准品 CAS号:13071-79-9 100mg
特丁净 标准品 CAS号:886-50-0 250mg
特丁津 标准品 CAS号:5915-41-3 250mg
杀虫威 标准品 CAS号:22248-79-9 2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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