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 08:49:17 来源:安徽省格致绿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7
1一般规定
1.1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控制目标一般包括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等。鉴于径流污染控制目标、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大多可通过径流总量控制实现,襄阳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可选择径流总量控制作为规划控制目标。
1.2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宜开展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提出合理的目标取值。未开展上述专题研究的规划设计项目,其目标值应按照本章节的规定取值。
2控制目标
2.1襄阳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确定综合考虑城市新旧区改造难度、地块性质等因素。城市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7%,旧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
2.2具体各宗地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以其所在城区的控制目标为基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值如表2-1所示。其中城市绿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按85%取值。
表2-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调整值--览表

注:各类建设项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海绵城市相关要求有明确规定的地区,其低影响开发设施规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2.3城市道路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取值为75%,并结合道路红线宽度,按照表2-2进行调整取值。
表2-2城市道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调整值- -览表

注:表中W为道路红线宽度。
3指标评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简易评估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核算每个地块的年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该地块不同下垫面的面积,按表2-3确定各下垫面的年均雨量径流系数,经加权平均得到该地块的年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若年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满足要求,则该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标。若年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满足要求,则按容积法增加调蓄容积。年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之和为1.0。
(2)计算每个地块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需蓄水容积。按照式1计算该地块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需蓄水容积。
V= 10HpF 式1
式中: V--设计调蓄容积或需蓄水容积,(m3 );
H一一设计降雨量, (mm), 按表2-4选取;
φ一一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可参照表2-3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F--汇水面积,(hm2 )。
(3)核算每个地块的可蓄水容积。
(4)将地块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需蓄水容积与实际可蓄水容积比较,核算地块内是否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
表2-3径流系数取值

注:以上数据参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表2-4襄阳市年径流总k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对应-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