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全球工厂网 > 技术中心 > 所有分类

办理承装修试电力五级资质详细流程

2025年01月16日 08:52:17      来源:江苏大赢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30

分享:

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申请材料的填报说明(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1.《变更申请表》为格式文本。2.《变更申请表》封面上编号栏由电力监管机构填写。3.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慎重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该声明要求持证单位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4.《变更申请表》基本情况中“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的填写应当与持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内容一致。5.“单位代码”的填写:与持证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载明的代码一致。6.“许可证送达方式”的填写:持证单位申请获得批准后,如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填写“邮寄”;如希望前往电力监管机构处获取许可证,填写“自取”。7.“申请变更事项”的填写:持证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填写“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8.持证单位在“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中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或者份数。对于附件一,填报许可证的份数。对于附件二,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二)附件一:提供持证单位的许可证。(三)附件二: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产品简介:

兆欧表又称摇表。它的刻度是以兆欧(MΩ)为单位的。兆欧表由中大规模集成电路组成。本表输出功率大,短路电流值高,输出电压等级多(每种机型有四个电压等级)。

兆欧表是电力、邮电、通信、机电安装和维修以及利用电力作为工业动力或能源的工业企业部门常用而的仪表。它适用于测量各种绝缘材料的电阻值及变压器、电机、电缆及电器设备等的绝缘电阻。

使用方法:

1.测量前须将被测设备电源切断,并对地短路放电。决不能让设备带电进行测量,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对可能感应出高压电的设备,须去除这种可能性后,才能进行测量。

2.被测物表面要清洁.减少接触电阻,确保测量结果的正确性。

3.测量前应将兆欧表进行一次开路和短路试验,检查兆欧表是否良好。即在兆欧表未接上被测物之前.摇动手柄使发电机达到额定转速(120r/min),观察指针是否指在标尺的"∞"位置。将接线柱"线(L)和地(E)"短接,缓慢摇动手柄,观察指针是否指在标尺的"0"位。如指针不能指到该指的位置,表明兆欧表有故障.应检修后再用。

4.兆欧表使用时应放在平稳、牢固的地方,且远离大的外电流导体和外磁场。

5.须正确接线。兆欧表上一般有三个接线柱,其中L接在被测物和大地绝缘的导体部分,E接被测物的外壳或大地。G接在被测物的屏蔽上或不需要测量的部分。测量绝缘电阻时,一般只用"L"和"E"端.但在测量电缆对地的绝缘电阻或被测设备的漏电流较严重时,就要使用"G"端,并将"G"端接屏蔽层或外壳。线路接好后,可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摇把.摇动的速度应由慢而快,当转速达到每分钟120转左右时(ZC-25型),保持匀速转动,1分钟后读数.并且要边摇边读数.不能停下来读数。

6.摇测时将兆欧表置于水平位置,摇把转动时其端钮间不许短路。摇动手柄应由慢渐快,若发现指针指零说明被测绝缘物可能发生了短路,这时就不能继续摇动手柄.以防表内线圈发热损坏。

7.读数完毕.将被测设备放电。放电方法是将测量时使用的地线从兆欧表上取下来与被测设备短接一下即可(不是兆欧表放电)。

关键词:办理承装修试电力五级资质详细流程、办理承装修试电力五级资质详细流程

序号

机具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 格

一

高压发生设备

1

直流髙压发生器

套

1

DC: 60kV/2mA

2

工频耐压试验装置

套

1

AC: 5kVA/50kV

3

变频串联谐振试验成套 奘詈

套

1

75kVA/75kV/lA 30〜300HZ

二

电气测量仪器

1

回路电阻测试仪

台

1

DC: ^100A

2

三相继电保护测试仪

台

1

三相电压电流各2组

3

互感器伏安特性测试仪

台

1

500V

4

接地电阻测试仪

台

1

5

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

台

1

DC:多10A

6

变压器变比测试仪

台

1 .

数字式0. 5级

7

断路器特性测试仪

台

1

三

常用仪器仪表

1

兆欧表

只

1

DC: 2500V

2

兆欧表

只

1

DC: 500V

3

数字式双钳相位伏安表

只

1

测量电流1mA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全球工厂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全球工厂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全球工厂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