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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三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修订版)

2022年05月27日 09:10:03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办公室      阅读量:1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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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办公室印发《湖北省“十三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修订版)》,明确到2020年,湖北省设市城市道路网密度要达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稳定在98%以上,水质100%达标;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武汉市、宜昌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等。该规划还对“十四五”发展做了展望。

  到2020年,湖北省设市城市道路网密度要达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稳定在98%以上,水质100%达标;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武汉市、宜昌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等。该规划还对“十四五”发展做了展望。

 
  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管委,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十三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修订版)》,为全省“十三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指引,并对“十四五”发展做了远期展望。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湖北省“十三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修订版)
 
  前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市民生活、支撑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有关供水、排水防涝、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方面一系列文件规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要求,2016年,我厅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湖北省“十三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8年,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及湖北省《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新的发展要求,进行了修订。
 
  规划范围为湖北省全域各县市,规划基准年2016年,规划期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规划内容涵盖道路交通、综合管廊、供水、污水、排水、海绵城市、燃气、环卫、园林绿化、智慧市政十个方面。规划基础数据依据《湖北省城乡建设统计资料》。
 
  《规划》在总结“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提出“十三五”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发展的思路、原则和目标,并对“十四五”发展进行了展望;《规划》依据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市政基础设施发展需求分析,提出了规划建设任务,并对“十三五”中期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研究了促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为“十三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提供支撑,为下一步“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前瞻性引导。
 
  1 “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1.1建设成效
 
  1.1.1道路交通
 
  “十二五”期间,我省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与任务,全省各城市加快与城市空间布局形态相适应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城市发展框架,城市交通设施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全面增强,运行效率有效提升。各地市政道路网络规模大幅扩展,布局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形成层次明晰、结构合理、功能全面、衔接顺畅、运行的城市道路系统。
 
  截止2016年底,设市城市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为16.14平方米,县城为16.60平方米。设市城市道路网密度的平均值为8.28公里/平方公里(城区面积,下同),县城为6.98公里/平方公里。武汉市轨道交通发展出行比例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已近40%。
 
  1.1.2综合管廊
 
  湖北省目前市政管线建设形式以传统的直埋方式为主。现有的综合管廊的建设形式主要为电力管廊、过街综合管廊、比较简陋的集合两、三种管线的综合管廊、企业自建的综合管廊以及计划实施的综合管廊等。
 
  1.1.3供水设施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部门坚持以规划为指导,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在保障城市供水水质、扩大公共供水范围、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设市城市供水
 
  截止2016年底,湖北省36个城市共有自来水厂124座,年供水总量达29.39亿立方米。全省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12%,全省城市供水管道总长度为33725.15公里,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为15.00公里/平方公里。
 
  (2)县城供水
 
  截止2016年底,湖北省40个县城共有自来水厂63座,年供水总量达3.40亿立方米。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2.91%,县城供水管道总长度为5061.63公里,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为9.36公里/平方公里。
 
  1.1.4污水设施
 
  (1)设市城市污水处理
 
  截止2016年底,湖北省36个城市共有污水厂82座,年污水处理总量达19.37亿立方米。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04%,全省城市污水管道总长度为7433.51公里,建成区污水管道密度为10.64公里/平方公里。
 
  (2)县城污水处理
 
  截至2016年,湖北省各县城均设有1座污水厂,年污水处理总量达2.71亿立方米,各县城日处理规模均达到1万吨/日。全省县城污水处理率仅88.22%,全省县城排水管道总长度约为4263.29公里。
 
  1.1.5排水防涝设施
 
  “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大力发展基础建设,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得到不断完善,全省大部分市县参照《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编制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截止2016年底,湖北省雨水管道长度8011.52公里,合流制管道长度11286.71公里。其中,设市城市雨水管道长度7153.75公里,合流制管道长度9334.76公里;县城城市雨水管道长度857.77公里,合流制管道长度1951.95公里。
 
  全省排水管网(包括合流制管道)密度为10.12公里/平方公里,其中,设市城市管道密度为10.64公里/平方公里,县城管道密度为7.89公里/平方公里。
 
  全省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比例为59.96%,其中,设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比例为60.98%,县城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比例为54.21%。
 
  1.1.6海绵城市
 
  武汉市为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并在全省推广,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转变。目前湖北省海绵城市建设主要集中在武汉市,武汉市38.5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正在建设中,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
 
  1.1.7燃气设施
 
  “十二五”期间,我省通过加快燃气设施的建设速度,使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提高,服务范围持续扩大,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效益凸显,同时全省区域差距明显改善,能源均等化供给水平显著提高。
 
  截止2016年底,全省已基本实现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燃气供给。全省燃气年供气总量395496.07万立方米,其中设市城市377101.71万立方米,县城18394.36万立方米。全省燃气用户539万户,其中设市城市490万户,县城49万户;家庭燃气用户512万户,其中设市城市465万户,县城47万户。
 
  已建成CNG加气站189座,其中设市城市164座,县城25座;“十二五”期间新增CNG加气站100座,其中设市城市新增84座,县城新增16座。
 
  燃气主、次管网总长度达到32266.45公里,其中设市城市管网长度27922.15公里,县城管网长度4344.30公里;“十二五”期间新增燃气管网13651.19公里,其中设市城市增加11131.54公里,县城增加2519.65公里。
 
  1.1.8环卫设施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环卫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我省环境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进展。
 
  截止2016年底,我省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共73座,其中垃圾填埋场57座,无害化处理能力15636吨/日,焚烧处理厂13座,无害化处理能力13016吨/日。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中卫生填埋场占78%,焚烧处理厂占18%,无害化处理能力卫生填埋场占52%,焚烧处理厂占43%。
 
  截止2016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880.13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854.6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843.14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98.33%,无害化处理率91.51%。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195.34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172.90万吨,无害化处理量142.25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88.51%,无害化处理率72.82%。
 
  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1499座垃圾转运站,全省共6358座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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