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商标转让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有:
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4、该注册商标证书。
5、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6、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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