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枣仁皂苷B1,10mg/20mg/50mg/100mg等多种规格销售。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05-200306 20mg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06-200303 30mg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07-200205 20mg
酸枣仁皂苷B1梓醇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08-200407 20mg
原儿茶酸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09-200503 50mg
原儿茶醛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10-200205 50mg
血竭素高氯酸盐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11-200203 20mg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在检验工作中我们常会用到1种用来检查质量的特殊参照物——标准物质(对照品)。它在检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用,必越来越多地使用标准物质。就来介绍1下如何对对照品进行保存和使用:
1)使用中检所对照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1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例如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2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
2)除另有规定外,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否则会造成含量测定结果偏高。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对热不稳定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1份作干燥失重,扣除水分后使用。此外,对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
3)由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品为法定对照品,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2级对照品或工作对照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常检验,但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4)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1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对照品如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对照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更多质量检测、分析测试、化学计量、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资料请参考中检所对照品查询)
香草酸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76-200402 50mg
柴胡皂苷a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77-200405 20mg
柴胡皂苷d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78-200404 20mg
氧化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80-200405 20mg
黄芪甲苷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81-200512 20mg
皂苷A(醉鱼草皂苷 Ⅳb) 对照品 TLC法含量测定 110782-200301 20mg
斑蟊素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83-200503 30mg
对照品 鉴别 110784-200303 20mg
獐牙菜苦苷 对照品 鉴别 110785-200203 20mg
肉桂酸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86-200503 100mg
芦荟苷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87-200102 20mg
精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88-9202 0.1ml
檀香油 对照品 鉴别 110789-9704 0.1ml
4-甲氧基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90-200202 20mg
对2甲氨基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91-9102 100mg
对羟基苯甲酸丁酯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92-200503 100mg
防己诺林碱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93-200504 20mg
土大黄苷 对照品 鉴别 110794-200103 20mg
芦荟大黄素 对照品 鉴别 110795-200504 20mg
大黄酚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96-200513 20mg
内酯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797-200307 20mg
吴茱萸内酯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00-200404 20mg
吴茱萸次碱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01-200505 20mg
吴茱萸碱 对照品 鉴别 110802-200504 20mg
华蟾酥毒基 对照品 鉴别 110803-200504 20mg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0804-200402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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