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甘草苷,10mg/20mg/50mg/100mg等多种规格销售。
紫苏油 对照品 鉴别 111549-200101 0.2ml
对照品 鉴别 111550-200001 0.2ml
对照品 鉴别 111551-200101 0.5ml
对照品 鉴别 111553-200201 50mg
蔓荆子黄素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1554-200503 20mg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1555-200101 20mg
茴香醚 对照品 鉴别 111556-200402 0.2ml
次野鸢尾黄素 异甘草苷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1557-200101 20mg
龙血素B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1558-200303 20mg
剑叶龙血素C 对照品 鉴别 111559-200302 20mg
金利油 对照品 鉴别 111560-200303 1ml
辛夷脂素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1561-200402 20mg
丹酚酸B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1562-200403 20mg
荷叶碱 对照品 含量测定 111566-200402 20mg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在检验工作中我们常会用到一种用来检查质量的特殊参照物——标准物质(对照品)。它在检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用,必越来越多地使用标准物质。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对对照品进行保存和使用:
1)使用中检所对照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一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例如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
2)除另有规定外,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否则会造成含量测定结果偏高。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对热不稳定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一份作干燥失重,扣除水分后使用。此外,对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
3)由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品为法定对照品,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二级对照品或工作对照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常检验,但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4)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对照品如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对照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更多质量检测、分析测试、化学计量、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资料请参考中检所对照品查询)
反丁烯二酸(富马酸) 对照品 鉴别 111541-200001 20mg
荆芥油 对照品 鉴别 111542-200001 0.2ml
生姜油 对照品 鉴别 111543-200002 0.2ml
对照品 鉴别 111544-200202 0.2ml
对照品 鉴别 111545-200202 0.2ml
鱼腥草油 对照品 鉴别 111546-200301 0.2ml
牡荆油 对照品 鉴别 111547-200502 0.2ml
小茴香油 对照品 鉴别 111548-200202 0.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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