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茅苷,10mg/20mg/50mg/100mg等多种规格销售。
苯菌灵 标准品 CAS号:17804-35-2 250mg
甲基硫菌灵 标准品 CAS号:23564-05-8 250mg
长杀草 标准品 CAS号:16118-49-3 250mg
加保扶 标准品 CAS号:1563-66-2 250mg
氧硫化碳 仙茅苷标准品 CAS号:463-58-1 227G
丁基加保扶 标准品 CAS号:55285-14-8 250mg
萎锈灵 标准品 CAS号:5234-68-4 250mg
氟酮唑草 标准品 CAS号:128639-02-1 10mg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包括杂质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在检验工作中我们常会用到一种用来检查质量的特殊参照物——标准物质(对照品)。它在检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仪器分析的广泛用,必越来越多地使用标准物质。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对对照品进行保存和使用:
1)使用中检所对照品时,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一般情况下,供鉴别、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例如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可用丙酮对样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
2)除另有规定外,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否则会造成含量测定结果偏高。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对热不稳定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一份作干燥失重,扣除水分后使用。此外,对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
3)由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品为法定对照品,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二级对照品或工作对照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常检验,但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4)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阴凉处保存,某些对照品如等需避光低温保存。要注意对照品的使用期限,过期、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开瓶后建议短期内用完,避免开瓶后不用,同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更多质量检测、分析测试、化学计量、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资料请参考中检所对照品查询)
标准品 CAS号:56073-10-0
除草定标准品 CAS号: 314-40-9
溴(甲基溴) 标准品 CAS号:74-83-9 1ml
溴丁酰草胺 标准品 CAS号:74712-19-9 1ml
溴氯甲烷 标准品 CAS号:74-97-5
溴硫磷 标准品 CAS号:2104-96-3
乙基溴硫磷 标准品 CAS号:4824-78-6
溴螨酯 标准品 CAS号:18181-80-1
溴苯腈标准品 CAS号: 1689-84-5
乙嘧酚磺酸酯 标准品 CAS号:41483-43-6
噻嗪酮 标准品 CAS号:69327-76-0
抑草磷 标准品 CAS号:36335-67-8 1ml
丁氧环酮 标准品 CAS号:138164-12-2 10ml
硫线磷 标准品 CAS号:95465-99-9 100mg
角黄素 标准品 CAS号:514-78-3 150mg
克菌丹 标准品 CAS号:133-06-2 250mg
卡拉洛尔 标准品 CAS号:57775-29-8 10mg
标准品 CAS号:63-25-2 250mg
多菌灵 标准品 CAS号:10605-21-7 2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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