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随着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人们对环境状况的关注,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口腔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
使用范围:
海南小型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广泛应用于口腔、诊所、实验室、手术室、门诊室、化验室、试剂室、美容院、疗养院、卫生急救站、动物医院等污水处理工程。
排放标准及消毒时间: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门诊污水排放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病杆菌。
2、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3、诊所口腔污水消毒:一般加臭氧量2mg/L~3mg/L,水中保持剩余臭氧浓度 0.2mg/L~0.5mg/L;对于质量较差的水质,加臭氧量应在3 mg/L~6mg/L。
4、臭氧与污水接触时间
A、诊所口腔污水消毒:一般加臭氧量2mg/L~3mg/L,接触时间维持5min~10min;
B、医院污水消毒: 采用 15 mg/L~20mg/L, 接触时间维持10 min~15min,处理后的污水清亮透明,无臭味,细菌总数和大肠菌数均可符合污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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